小学
1.州实验小学:承担乌伊路以北——延安北路以西——宁边路以南——北京北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健康西路以南——老市政府家属院、昌吉学院西墙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4、6、8号小区,12号、16号小区的部分区域(包括新建的银杏广场和昌吉学院新建的高层及“新龙城”1号楼、2号楼)。
2.市一小:承担顺城巷以东——红旗路以北——建设北路以西——北绕城路以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2、23、96、97号小区及32号小区顺城巷以东的区域,即和谐阳光水岸小区的3、4、5、13、14、15、16、17、18、19、20、21、22、23号楼。
3.市二小:承担乌伊路以北——老市政府家属院、昌吉学院西墙以西——健康西路以南——青年路以东,北京北路以西——宁边西路以北——建设路以西——红旗路以南——健康西路以北——市一中西墙、团生巷以东的区域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9、10、14、18、20号小区及12、16、28、30号小区的部分区域。
4.市三小:承担乌伊路以北——青年路市一中西墙以西——团生巷、原顺城巷以西——红旗路以南—滨湖河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4、26、34、36、38、、号小区以及28、30号小区团生巷、顺城巷以西的部分区域、32号小区和谐阳光水岸小区的1、2、6、7、8、9、10、11、12号楼、号小区滨湖河以东的区域。
5.市四小:承担红星路以北——绿州路以东——沿河路以西——北绕城路以南、宁边路以北——建设路以东——北外环以南——绿洲路以西区域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9、21、29、31、33、35、89、90、91、92、93、94、95号小区。
6.市五小:承担绿洲路以西——乌伊路以南——北京南路以东——建国路以北——东和路至世纪花园东墙以东——南五工路以北的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39、40、41、43、45号小区和42、44号小区东半部分区域。
7.市六小:承担建国路以北——滨湖河以西——北绕城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32号小区顺城巷以西区域、98、99、、、、、、、、、、、、、、、、、、、、、号小区以及号小区滨湖河以西的区域。
8.市七小:承担中山路以东——乌伊路以南——长宁路以西——建国路以北——青年路以西——南公园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6、75、76、77号小区。
9.市八小:承担南五工路以北——乌伊路以南——长宁路以东——北京南路以西、北京路以东——世纪花园东墙、石油小区西墙以西——建国西路以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54、56、58号小区南五工路以北区域以及42、44号小区西半部分区域。
10.市九小:承担和田路以北——北京南路以东——塔城路以南——延安路以西——石河子路以南——东外环路以西、和田路以南——世纪大道以东——乌奎高速路以北——东外环路以西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48、50、51、52、63、64、65、79、80、81、82、83、84、85、86、87、88号小区。
11.市十小:承担乌伊路以北——绿洲北路以西——宁边东路以南——延安北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3、5、7、11、13、15、17号小区。
12.市十一小(十四小分校):承担吐鲁番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乌伊西路以南——中山南路以西、中山南路以东——南公园西路以南——青年南路以西——塔城西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74、、、、、、、、号小区。
13.市十二小:承担乌伊路以南——绿洲路以东南五工路以南——北京路以东——塔城路以南——延安路以东——石河子路以北——沿河路以西、南五工路以南——东外环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46、47、49、53、55、57、59号小区。
14.市十三小:承担原企业职工子女、大西渠镇玉堂村三、四片区、幸福村一、二片区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以及大西渠镇政府周边地区农民工子女的入学。
15.市十四小:承担吐鲁番路以北——中山南路以东——塔城路以南——北京南路以西、青年路以东——南公园路以南——长宁路以西——市七中南墙的南五工路以南——北京南路以西——塔城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0、62、68、69、70、71、72、73号小区、58号小区南五工路以南的区域。
16.州三中(小学部):承担乌伊路以北——沿河路以西——红星路以南——绿洲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5、37号小区。同时与昌吉市第十小学片区联盟,负责招收昌吉市第十小学招生片区的需调剂入学学生。
17.州五中(小学部):承担长宁路以东——建国路以南——青年路以西——南公园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7号小区。
二
初中
1.州一中:承担州实验小学学区及文化路以北——建设路以西——宁边路以南——延安北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4、5、6、7、8号小区、以及12号小区、16号小区中的部分区域(含新建的银杏广场、昌吉学院新建的高层及“新龙城”1号楼、2号楼)。
2.州二中:承担市五小学区中的乌伊路以南——北京南路以东——建国路以北——绿洲路以西区域及绿洲路以东——乌伊路以南——屯河南路以西——民生路以北区域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中的39、40、53号小区。
3.州三中:承担乌伊路以北—延安北路以东—文化路以南—绿洲路以西—绿洲路以东—红星路以南—沿河路以西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3、11、13、25、37号小区。
4.州四中:红星路以北——东外环路以西——宁边东路以南——绿洲路以东;绿洲路以西——健康东路以南——建设路以东——文化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5、27、29、31、89、90、91、92号小区。
5.州五中:承担长宁路以东——建国路以南——青年路以西——南公园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7号小区。
6.市一中:承担青年北路以西——健康西路以北——天山路以东——宁边西路以南;滨湖河以东——红旗西路以南——解放路以西——宁边西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8、30、38号小区、号小区滨湖河以东区域、18号小区的育才家园、康育小区。
7.市二中:承担市一小学区的22、23、96、97号小区、市二小学区(18号小区的育才家园、康育小区除外)及9、10、20号小区和市四小学区中19、21、32、33、35、93、94、95号小区及市十小学区中的17号小区以及阿什里乡、庙尔沟乡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
8.市三中:承担乌伊路以北——老市政府家属院西墙、昌吉学院西墙以西——健康西路以南——天山路以西;滨湖河以西——中山西路以南——大西渠路以东——健康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4、24、26、34、36、98、99、、、、、、、、、、、、、、、、、、、、、、、、、号小区(含中山西路以北的北沟二村)以及12、16号小区的西半部分、号小区滨湖河以西的区域以及榆树沟镇、六工镇、滨湖镇、佃坝镇、大西渠镇、硫磺沟镇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负责招收昌吉市十三小的六年级毕业生。
9.市四中:承担乌伊路以南——滨河路以东——建国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南公园西路以北——北京南路以西(不含州五中所在的67号小区)、北京南路以东——建国路以南——塔城路以北——东和路、世纪花园东墙、石油小区西墙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54、56、66、75、76、77、、、号及42、44、46号小区的西半部分区域。
10.市五中:承担建国路以南——东和路、世纪花园东墙、石油小区西墙以东——北京南路以东——乌奎高速路以北——东外环路以西的区域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41、43、45、47、48、49、50、51、52、55、57、59、61、63、65、81、83号小区及42、44、46号小区东半部分区域。
11.市七中:承担南公园路以南——北京南路以西——塔城路以北——长宁路以东区域,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58号小区以及三工镇、二六工镇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
12.市九中:承担吐鲁番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塔城路以南——长宁南路以西——南公园路以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0、62、68、69、70、71、72、73、74、79、80、82、84、、、号小区。
三
乡镇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所在乡镇行政区域为该校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区。
四
其它情况没有确定学区的小区,由相对较近的学校安排入学。若较近学校学额已满,由昌吉市教育局协调其他有学位学校入学。
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学生入学办理流程及
所需材料
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外来务工子女转学办理流程级
所需材料
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跨学区申请就读表
昌吉市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预警提示
为积极引导适龄儿童少年合理选择就学地点、准备入学条件,依据我市各学校摸底收集的各项数据,结合校点布局、学校规模及人口居住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列出人口密集区域学校。凡是在昌吉市辖区人口密集区域内购买的住房迁入户口的,到招生当年8月31日,购房和落户满一年且实际入住的,才具备在该学区就读的条件。人口密集区域学校是指在州一中、州二中、州实验小学、市一中、市三小、市五小、市八小、市十小、市十四小学区范围。建议各位家长充分考虑自身实际和学校学位情况,选择更合适子女入学的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昌吉州实验小学
昌吉州实验小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十分密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多,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学位供给紧张。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市第二小学、昌吉州第三中学(小学部)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2.昌吉市第三小学
昌吉市第三小学学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多,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市第一小学、昌吉市第二小学、昌吉市第六小学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3.昌吉市第五小学
昌吉市第五小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十分密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多,学位供给紧张。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州第三中学(小学部)、昌吉市第十二小学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4.昌吉市第八小学
昌吉市第八小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十分密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多,学位供给紧张。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市第七小学、昌吉市第九小学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5.昌吉市第十小学
昌吉市第十小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十分密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巨大,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学位供给紧张。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州第三中学(小学部)、昌吉市第四小学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6.昌吉市第十四小学
昌吉市第十四小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十分密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巨大,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学位供给紧张。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市第九小学、昌吉市第十二小学、昌吉州第五中学(小学部)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7.昌吉州第一中学
昌吉州第一中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十分密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巨大,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学位供给紧张。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市第二中学、昌吉州第三中学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8.昌吉州第二中学
昌吉州第二中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十分密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多,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学位供给紧张。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州第三中学、昌吉市第四中学、昌吉市第五中学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9.昌吉市第一中学
昌吉市第一中学学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多,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学位供给紧张。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市第二中学、昌吉市第三中学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昌吉市人口密集区域学校非两证齐全学生招生分流安排
州实验小学:北京路以东,健康路以南的2号、4号、6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州三中(小学部)、北京路以西及健康路以北的8号、12号(部分)、16号(部分)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二小。
市三小:滨河路以西号(部分)、号、号、宁边路以北、红旗路以南的30号(部分)、38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六小;滨河路以东,宁边路以南的24号、26号、28号(部分)、34号、36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二小;32号(部分)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一小。
市五小:建国路以北的39号、40号的学生分流至州三中(小学部),建国路以南的41号、42号(部分)、43号、44号(部分)、45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十二小。
市八小:南公园路以南的58号、44号(部分)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九小;南公园路以北的42号(部分)、54号、56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七小。
市十小:健康路以南的1号、3号、5号、11号、13号、15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州三中(小学部);健康路以北的7号、17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四小。
市十四小:长宁路以东,石河子路以北的58号、60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十二小;石河子路以南的62号、64号、70号、71号、72号、78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九小;长宁路以西,石河子路以北的68号、69号、73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十一小。
州一中:健康路以南的2、4、5、6、12(部分)、16(部分)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州三中;健康路以北的7号、8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二中。
州二中:延安路以西的40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四中、延安路以东,绿洲路以西的39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五中;绿洲路以东的53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州三中。
市一中:青年路以西的28号、天山路以西的38号、号(部分)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三中;青年路以东的18号(部分)小区、天山路以东的30号小区的学生分流至市二中。
注:以上学生在报名登记时由原人口密集区域学校分类登记,由接收分流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