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大趋势使得我国政府机构不断放权、改革,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发布后,社会上出现了更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目前,国内没有完整的法律法规用于辅助管理这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无法保障该机构与社会的稳定融合,完整体现其定位职能,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为确保消防公共安全,需要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尤其是要重点分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运行体系和存在形式,用更匹配、合理的管理监督手段,保障整个行业都能够稳定、健康地发展。
1.国内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情况
1.1机构种类
目前,国内总共有两种类型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即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依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一定数量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且满足与服务相符的设施设备。由于目前国内火灾事故调查还由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故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还暂未开展此类业务。
1.2机构数量
截至年6月26日,国内共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家,从业注册消防工程师人。
2.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运作模式
2.1原有资质认定
年7月17日修订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工作应当依法开展。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意见负责。
年4月23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由于原《消防法》和《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时间较早,公安部一直未制定部门规章具体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许可条件,所以一直以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的资质都是各个省质监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也叫计量认证证书)。
年10月18日,公安部制定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和从业人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年5月1日起实施。但当时客观条件并不具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于是各个省消防总队先后出台了《**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个省内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临时资质进行过度,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实行正式资质管理。当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用于申报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时,出具报告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还应取得质监部门的计量认证证书,也就是要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需取得“双资质”。
2.2现有资质认定
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发布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取得相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依据公安部第号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批;其中,对拟批准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一级资质的,由公安部消防局书面复核。
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发布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再进行资质许可。企业办理营业执照且满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3.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
3.1缺少健全的科学评价管理体系
众所周知,作为市场经济产物,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政府消防单位存在性质上的不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更趋向于追逐利益,因此在成立早期,其管理上就存在很多隐患,并不规范。不少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只是简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租借办公区域并组织几个有销售能力的工作人员直接开始营业。而对于需要消防技术服务的企业、行业来说,这样简单的机构显然是不具备行业服务要求的,消防技术服务能力十分有限。当前国内缺少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有效判定标准与体系,不少地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并不标准,形式主义严重,并没有按照自身定位建立能够适应于满足服务社会的行业标准、管理体系,其结果就是不少地区根本不信任这样的组织,公信力很差,甚至有不少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根本就没有制定任何用于控制质量的管理办法,人员培训不合格,设备仪器没有周期性校准、检定,久而久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自然就会面临发展崩盘的局面。
3.2消防技术服务能力欠缺
不少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能力不容乐观,无法为社会各行各业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无法体现自己的定位价值。不少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甚至只重经济效益,不顾工作质量,不懂持久发展,技术服务效果很差,影响了自己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不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直接为社会各行各业出具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技术报告,这一问题十分常见和普遍,带来的影响和危害也十分突出。
3.3缺少健全的行业自律机制
众所周知,行业协会是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沟通政府、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实现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服务、保障公平竞争的社会组织。在行业监管方面,政府依靠行政手段也可以达到目的,但若依靠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更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发展和降低行政成本,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因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必须有一个行业协会来牵头、组织、引领和自律。国内某省消防协会成立于年,成立以来坚持行业管理,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普及消防科技知识、培训消防专业人才、促进消防科技进步,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本省消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由于政府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资源配置作用,该省于年解散消防协会。该省消防协会解散以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一直处于无政府状态,机构恶性竞争、技术服务下降、消防专业人才继续教育缺失等问题层出不穷。
3.4消防专业人才培训不足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能力有限,其源头就是因为这些服务机构人员专业素养有限。出于市场经济原因,这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人才培养,没有良好、专业的消防人才培训机制,工作人员技术服务能力无法满足行业要求,出具的技术报告也为行业发展埋下了隐患。当前不少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技术报告和结论或多或少存在问题,要么数据不准确、要么现行技术报告和原始报告冲突,不专业问题暴露的淋漓尽致,这违背了行业定位和社会需求。
4.推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的方法
4.1健全法律制度,明确机构义务和责任
从市场需求角度来看,为了发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位价值,就必须由国家层面牵头,制定用于统一行业发展的各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要发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约束作用,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责任和业务范围。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审批程序、人员资格认定、法律责任和成立条件。要用立法的手段完善对机构从业资格判定,做好对整个行业组织与管理工作,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发展质量监督,要确保整个行业内部管理能够朝向标准化、具体化、制度化方向发展。要明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违规处罚措施和责任义务,带动行业朝向健康方向发展和进步。
4.2加强监督,提高准入门槛
要用立法方法保障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进入市场前,真正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由各地消防救援部门审定这类机构从业条件。要做好管理工作,确保监督到位,才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消防技术服务支持。
4.3扶持协会,建立自律系统
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协会的支持与约束,要体现出消防协会的价值与作用,用自律委员会机构,制定行业规则、行业标准、职业要求。要保障业内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社会提供的消防技术服务足够权威、足够公正,提高社会公信力。要让整个行业都具备足够的责任心与工作态度,这样也有助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实现长远发展。
4.4政策支持,提高技术服务能力
当前不少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能力和人才储备都非常有限,只能提供一些规模小、水平不高的技术服务,而这显然不能支持我国正在快速发展的国情,这势必会影响到我国消防技术行业整体健康发展。当前,国内已经有不少地区在不断展开各种培训,成立专门的消防技能培训中心,一直在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人员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各种技术水平。未来,我们必须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培训范围,由国家立法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人员培训标准、技术服务标准、技术服务大纲、质量评估体系、技能训练等,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技术服务质量、道德素养能够打下良好基础,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消防技术服务。
4.5拓展业务,体现消防协会作用
为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我国消防协会必须发挥自己的定位价值,主动学习与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展现自己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要确保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够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提供人才培养、协调消防纠纷、评估消防安全、咨询消防技术等业务。要制定适用于行业发展的公约、行规、标准,寻求业务层面的新突破、新发展。
4.6合理引导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有了有序、公平、健康的竞争机制,才能够切实有效地提高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整体工作能力、技术服务质量,保障工作效率的同时,降低技术服务整体成本。要鼓励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走上集约化发展道路,改变过去单打独斗、多而不强的现象。政府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可以用政策、信贷、税收等方法鼓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够朝着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5.结语
为了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市场化是必然趋势。在市场化过程中,笔者认为除了教育、医疗以外,其他行业都可以适当开放市场,提高市场活力,让市场决定服务质量、服务标准。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服务效果,还能够带动行业进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本身能够缓解我国政府消防部门工作压力,并且能够深入许多未涉及领域,打破思维僵局。当然从现阶段来看,我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运作不够成熟,许多问题比较明显,这就需要国家扶持,尤其是政策与法令上的约束,调整行业发展思路,推动行业整体健康发展,助力社会经济进步。
作者:侯龙江(浙江信达可恩消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分公司)
本文刊发于《中国高新科技》杂志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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