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5家安全培训走过场机构被曝光

本文转自: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杨舒涵报道)为规范我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秩序,提升培训考试质量,9月11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假证专项行动中的首批5个典型案例予以集中曝光。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安全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图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提供

案例一:工程管理公司培训未做课时监管

年5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联合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乌鲁木齐圆又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培训机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在年2月举办的高压电工取证培训班,有两名实操培训课时严重不足,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应培训72课时,实际培训24课时。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执法部门对该单位作出限期整改,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石油技术服务公司档案管理不规范

年6月,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克拉玛依市恒德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培训机构培训档案过于简单,年低压电工培训1期次参加培训人员签字以打钩代替,无法反映学员参加培训学时情况。

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限期整改,处人民币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培训学校考试视频资料缺失

年2月,和田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新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田考试点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考试点理论考试视频资料保存不完整,新疆天漠安全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低压电工作业初训等8期次考试视频资料缺失。

该行为违反了《自治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和田地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限期整改,整改期内停止考试活动。

案例四:建设公司使用伪造操作证

年6月8日,布尔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克普林国家冰雪旅游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上岗作业。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布尔津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警告,处人民币两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已移交当地公安部门。

案例五:物产公司安全责任人无证上岗

年6月13日,霍尔果斯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伊犁财通物产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超过6个月,未依法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霍尔果斯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限期整改,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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