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吸毒被罚员工,男子称违法解除劳动

劳动者吸毒是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法律实践中执法机构和司法机关也有不同的说法。辽宁大连市男子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措施,事后公司知道了该男子吸毒被治安处罚的事件,以吸毒被拘留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辞退男子。男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决,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向男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2万多元。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法院最终撤销了仲裁裁决,支持了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

年7月15日,大连SL咨询有限公司和刘某某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期限为自年7月15日起至年7月14日止,岗位为销售,工资标准为元/月。刘某某的实际工资为每月.75元。年7月20日左右,刘某某因吸毒被治安处罚。年8月底,公司得知该情况。

年11月18日,咨询公司向刘某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在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为年10月27日至年11月18日,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为年11月18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有盖章。

年,刘某某不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咨询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4,元等请求。年4月20日,该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咨询公司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2,.25元。

咨询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不支付刘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2,.25元。

法院认为,刘某某作为少儿美术教育咨询服务机构的店长,承担着门店经营管理、与客户沟通、督导员工工作等职责,在工作期间保持理智冷静的状态,是其作为公司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工作纪律和职业规范。刘某某因吸毒受到治安处罚,其行为背离岗位职责要求,会对原告公司的声誉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甚至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属于严重违反职业规范的行为。

虽然咨询公司虽未举证证明单位存在吸毒给予开除的规章制度,但考虑到刘某某吸毒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从事岗位的特殊性,咨询公司单方辞退刘某某的行为符合基本价值判断,不属于违法解除。法院判决,大连SL咨询有限公司不支付刘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2,.25元。

刘某某坚持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依据,咨询公司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公司有“吸毒”属于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文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刘某某仅是受到行政处罚,而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一审法院突破法律规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二审法院认为,刘某某作为少儿美术教育咨询服务机构的店长,应当遵守基本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鉴于刘某某吸毒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以及从事少儿教育培训管理岗位的特殊性,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单方辞退上诉人的行为符合基本价值判断,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年10月14日,大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刘某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

这起事件很简单,一家从事少儿美术教育咨询培训服务机构,刘某某是店长。当然,公司并没有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约束员工不得吸毒,吸毒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比较小,制度也不是很完善。但是,作为从事幼儿美术教育咨询服务的机构具有特殊性。

刘某某吸毒被治安处罚事件被公司知道后,公司第一时间做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当然这个过程中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也开会讨论过。仲裁机构严格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认定公司没有“吸毒”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裁决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公司支付刘某某经济赔偿金。

但是法院从吸毒的严重危害性,与刘某某从事职业岗位的特殊性出发,认定公司辞退刘某某符合一般公认的社会价值观,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在没有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法院作出的支持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裁判行为。这件事情比较典型,主要是特殊行业和职业岗位的严格要求所需,幼儿教育咨询服务不同于一般企业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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