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模式解析
作者:朱昌明李建鹏
国企混改通过“对赌”,同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民营企业的效益增益。山东铁投集团在高铁城项目中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更是充分利用“对赌”模式,实现了真正“让前线看得见炮火的人做出决策”,通过业绩目标激发企业活力。今天,阳光所国企混改和员工持股研究中心负责人、国企改革专家明律师为大家解析山东铁投和鲁班金圣之间的对赌模式。
一、公司介绍
山东鲁班金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班金圣”)是由大型国企--山东金鲁班集团与山东泰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圣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一家混合所有制投资平台公司。
自年10月成立以来,通过投资控股、小股操盘、项目代建、核心团队股权激励、项目跟投等方式开拓、运营地产及金融类项目。历时四年发展,公司业务范围已涉及地产开发、产业运营、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四大板块,销售收入近30亿元。目前,公司已与山东金鲁班集团、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山东高速集团、济南长清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省属、市属国有企业以及世茂集团、蓝绿双城等国内一流地产开发集团进行合作,先后开发运作了籣悦中心、高铁产业园、高铁智慧新城等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司紧紧围绕“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个核心,整合国有资本,搭建事业平台,创新经营管理,实现互利共赢,立志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最有代表性、最具影响力的混合所有制平台公司。
二、项目混合所有制与对赌模式
(一)项目混合所有制
鲁班金圣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优势,在项目层面与国有企业合资设立混合所有制的项目公司。
年12月,山东铁投集团、鲁班金圣共同出资设立山东济青高铁金启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投资“高铁城项目”。项目拟打造以高铁经济为主的产业总部办公中心,利用包括济青高铁在内的山东铁投优质资源,聚焦工程建设、运营维护、装备制造三大方向的研发、投资、及后市场应用,引进相关合作产业公司实现总部落户唐治,打造轨道交通总部基地。同时充分发挥人流、物流、资金流的集聚效应,带动金融电子商务、文化产业及其它产业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加速产业集群的成型。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山东铁投集团控股86%(山东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4%,山东济青高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2%),鲁班金圣持股14%。
(二)项目公司“对赌”模式
项目公司虽然由山东铁投集团控股,但是鲁班金圣通过“对赌”模式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年2月,鲁班金圣以省国资委核定的项目估值,按一定资产增值率与股权比例核算、承诺项目利润,进行业绩对赌。“对赌”混改模式的核心体现在两个层面:
一是“收益对赌”:鲁班金圣作为小股东,向国企大股东承诺项目收益,从而组建专业团队进行公司运营管理。
二是“业绩对赌”:经营班子向董事会承诺年度经营指标,未达到底限指标,自动免职。
自对赌实施以来,从年9月开盘至年11月,短短14个月时间,高铁城项目销售额已突破27.6亿元,为实现保底收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明律师点评
(一)实施对赌模式是国企混改的重大创新
山东铁投集团真正“让前线看得见炮火的人做出决策”,是项目公司对赌模式的核心,也是国企混改革的重大创新。
首先,山东铁投集团充分的授权放权,激活了民营企业开源节流的动力。鲁班金圣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专业优势和市场化机制,吸引高端优质客户,极大地提升了项目品牌力、竞争力,实现了高品质、高溢价。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合理降低工程成本、压缩施工周期,实现产品快速上市;通过渠道对赌等方式加速项目去化,实现项目资金迅速回笼;积极拓展融资途径,在短时间内,先后采用开发贷融资、保险资金债权融资等方式融资15亿元,置换原股东高利率借款,节约财务费用余万元。
其次,“对赌模式并不意味着撒手不管。在授权放权后,山东铁投集团通过“纲举目张”的措施,实现了全程监管:比如,派驻财务总监负责监督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审核。再如,依据资金支出和合同签订的金额及类别不同,授予经营团队相应的权限,未授权的必须由派驻董事长审批;其三,要求项目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实时掌握财务收支状况,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跟踪审计及专项审计,保证项目财务收支及账务处理依法合规。
第三,对赌模式的基础是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项目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三会一层一组织”,完善项目经营决策机制,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以及工作程序,并进一步明确与党组织的权责边界。在股东会和董事会领导下,由经营团队按市场化规则进行开发建设。
最后,硬制度、硬指标对赌模式得以实现的保障。为实现对赌目标,项目公司全部实施员工竞争上岗,落选员工予以转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全面实行绩效考核,经营班子向董事会承诺“业绩保底”目标,并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目标完成情况,严格兑现晋薪晋级、免职降薪等奖惩措施,打破国企“铁饭碗”的思想观念,形成“能奖能罚”“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机制,管理团队和广大员工的工作自主性和创造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对赌模式成功的前提是依法合规实施
通常,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及其股东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下可能产生的各方权利义务的一种约定。这种对赌的形式往往是如果约定的条件成就,投资方、融资方可以行使一种估值调整协议权利。多表现为融资方股东或高管“获胜”则可要求投资方以现金或股权的形式对其进行奖励,如“失败”则以现金或股权形式对投资方实施补偿。这种激励方式的效果经过验证无疑是值得肯定的,那么针对国有股东的特殊性是否适合这种可能产生未来支付义务的约定?
根据国资监管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也就是说,国有资产的转让,无论是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者股权,都可能至少涉及审批、进场交易和评估中的一项或多项。由此可见,对赌协议可能因违反国资监管规定而无效。
年8月9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台《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的通知》(京国资发〔〕15号)也明确指出,“市属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原则上不得与投资者签订对赌条约和回购条款。确需签订的,应在确保国有权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经市管企业董事会同意后执行,并充分考虑后续操作的规范性、可行性以及法律风险和隐患的解决预案。”
因此,山东铁投集团在项目公司层面引入鲁班金圣的对赌模式,严守依法合规的底线,这是其成功的前提条件。具体而言,国企引入对赌模式,可以设置一定的与财产转移无关、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条件作为对赌条件,例如设置对于国企原高管股权激励的行权或出售条件进行限制,董事改选或高管调整等。如需要涉及与财产有关的条件,则应预先完成行政审批程序,不可无对价且应以未来评估价值为交易依据,设置条件时即应满足无需进场公开交易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