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以观察到的是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已经得到认可,并且在金融行业内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和平安集团己经有着最为完善的各类金融牌照,占据了未来发展的制高点;
其次,国家电网这样的产业系类金融控股集团也在金融领域快速布局,他们的主业为非金融产业,但也获取了较为全面的金融牌照,只是金融子公司竞争力尚有待加强;
再次,银行系金融机构虽然目前处于劣势,所持金融牌照普遍不如金融控股集团多,但是也隐含着明显的优势,稳定的客户群体,以及完善的渠道等等,都成为其未来快速发展的依托和基础;
最后,保险和券商现在所拥有的牌照数量相对较少,在未来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不小,基金系形成金融控股集团的希望较小。
此外,还有地方性金融控股公司如天津泰达国际集团、上海国际集团等,民营企业如复星集团等也重视这方面的发展,这种积极争取金融牌照的情况,说明混业经营模式在我国金融业的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的认可,并己经成为发展趋势。
是希望增加金融供给,解决中小企业、农户的融资问题。从花钱买资质到探索放开金融机构准入,全行业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有效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准入扩大后的监管压力又随之而来。
如何确保传统金融机构能有效实现政策意图而不是财务作秀或监管套利,如何能有效监管大幅增加的新生机构,这是摆在监管者和从业者面前的新问题。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进步开始助推普惠金融发展。比如,一类“现金贷”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上市潮,试图向资本市场讲述新一轮贷款公司的故事其商业模式通常为,依靠互联网在线获客和大数据风控来提高效率和大幅降低成本。
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开始找到服务及辨识目标人群金融风险的新办法,予以无担保无抵押甚至无场景的小额快速贷款,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无论持牌或不持牌,新的商业逻辑已经诞生。
注意到,大数据风控的有效性取决于数据量足够大,质量足够高。而互联网时代拆除信息壁垒的方式,可能会让人们意想不到甚至知道真相后心惊胆战。如果在相对完善也固化的司法环境中,这会因成本太高而不可行,但在中国,这种数据信息壁垒的突破,比人们想象的更要势如破竹。
多年来,传统银行业恪守的把个人银行账户作为隐私信息的保护,已经被这种现实所击穿,人人都透明的时代己经越来越近。这存在伦理和效率的冲突,也需要解决相应的法律冲突。在需要大数据支持的个人信贷风控领域,可能最终还是会以成立国家基础性的个人信贷数据库,加上市场化评级公司各显神通的二次开发来解决。
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特征。中国目前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主要是由银行、证券、保险业三者共同合作而形成。可以说这是一种分业体制下的不完全规范的混业经营模式。
(1)银证合作。这种合作方式是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融合,其主要是银行业和证券业通过相关业务来进行合作的模式。证券与银行相互交流并建立合作关系。这是新时代对传统金融机构运行体系的突破和进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这个现象,一方面,我国与金融体制相关的理论、模式等都已落伍,缺乏科学性、进步性和创新性。
如此一来,民众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那么银行业和证券业亟待结合共进退。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模式的改革,股权、证券交易方式有很大的改变,都需要扩展融资渠道,为下一步的经济方案提供机会,提高资金资源的利用率,并进行合理配置。
由于我国经济的现状决定了我国目前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两者进行一般性合作,利用各自的优势,为对方提供一定的发展空间。这在我国是最普遍的一种合作方式,如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作质押按照一定比例向商业银行借款,银行为证券公司提供了资金资源,同时也提供投资者的银证转账便利。
当然,合作过程中为了规避风险,需要提前防范,制定防范措施。另一种情况是两者合作过程中,为了提高合作水平和深度,将各自的优势业务拿出来,重组、结合,按照分成的形式将二者之间的合作深入加深,如通过资本市场的平台,推进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利用合作来扩大发展区间。
(2)银保合作。所谓的银保合作指的是通过同样的销售渠道来对相同的客户群体提供银行业务和保险产品的一种服务方式。这种模式也是在金融一体化的环境下混业经营业务的主要产物。
通过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合作来将多种产品同时提供给客户,满足客户更多的需求,同时,这种方式还能够采用同一销售渠道来实现价值和利益的最大化。银行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方便客户投保,又拓展了银行业务。在我国类似情况已经屡见不鲜,它已是混业经营的一种明显标志,或者说是一种广义的混业经营模式。
如此一来,民众的需求得到满足,投保者获得便利的通道、简化的业务程序。二者结合,按照互利互惠的原则,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于银行而言,能够吸收更多的受众,拓展业务范围,提高业务素质,增加利润回报。
于保险公司而言,有了销售平台和新型资金管理方式,提高销售能力,扩大业务范围,同样可以吸收更多的客户资源,增加利润回报。对二者来说,这无疑是一种独特的、有效的、科学化发展道路。我国各大银行都在尝试此种合作模式,并且有所深入,目前已经开始在股份上相互参与,以期达到共赢的状态。
(3)证保合作。通过对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现状进行分析后,了解到保险金是推动股市出现牛市的主要因素。我国保险公司于上世纪末期才开始致力于证券投资,保险资金的去向也更加活泼,可直达股市,扩大业务、增加收入。
证保合作发展进程很快,在我国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首先,保险资金可入股市,当然中间需要借助证券渠道;其次社保基金可入证券市场;再次,证券企业可以构建保险产品的销售平台,直接销售保险产品;还有,两者可以互相提供受众信息,吸收各自的客户资源,并同时进行业务咨询或合作。
(4)金融控股集团。这种集团化方式主要是由金融产业集团来进行综合性经营的一种方式,同时也在不断的追求投资利益最大化和获得利润最大化的一种活动。控股公司与其它金融企业一并为这种资金资源高效配置、追求最大化利润的通道所努力,它利于突破资本市场的局限,开启新的运行体系。
当然,这两种公司之间除了并存,还可以是上下属关系,即控股公司是主体,其它金融企业是其下属。两者是独立存在的,但两者都需要以服从控股公司的管理。
(5)互联网金融。近两年的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种金融模式可以说是现代金融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其出现对于我国传统金融业有非常大的冲击,与此同时,不同的金融机构间的差别化分工也在这种新的金融模式下被淡化。
这给传统的金融模式带来巨大的影响,也给混业经营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传统的金融体系己受到冲击,各界均开始致力于创建新的金融体系。十余年来,人们使用网银代替银行柜台业务已逐渐成为生活习惯性行为,由于其便捷快速、适应能力强、服务素质高,被广大人群所青睐。
而且,还有很多电商兴起,譬如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子支付方式迅速发展,在我国形成了一大批电子消费者。网络便是其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