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均以事实为依据,无任何添油加醋。
我公司因为“30万头牛羊养殖和45万吨颗粒饲料加工项目”需要融资,兜兜转转,找了好多家投资公司,花了不少钱都没有成功。
年六月份,我们找行山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融资5个亿,期限5年,并于6月7日签订了洽谈纪要,期间我们给他们差旅费,并安排食宿让他们过来考察,调研,他们肯定了项目,但是需要让我们交万的风险保证金,我们于8月3日缴纳给到行山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万,收款账户是个人账户韦锦延。而这个韦
锦延不是他们的股东,也不是法人,也不是监事。也不是高管,为什么收款的是他,还是个个人账户。不由不引人深思。
合同规定如果他们不投资就把钱退给我们,如果调查出来有问题就不退钱,因为我们对自己的项目有着足够的信心,也知道公司并没有重大的财务和法务问题,否则也不会交这个钱,
但是后来他们调查出来说我们这里有问题,那里有问题,因为公司急于发展,都尽量的去补充各种资料,但是最终还是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时至今日已有一年有余,我们仔细分析,在与他们的这次合作当中,他们永远掌握着主动,而我们是被动的,所有的否决权和主动权都被他们把握,行山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不管怎么样,不用承担任何风险,不投资我们也就仅仅是把我们的钱退给我们,如果调查有问题呢?就不把风险保证金退给我们,而调查有没有问题都是他们的标准,也没有任何一个合同明确问题的标准是什么,也就是说有没有问题?问题的严重的程度都是他们主观决定的。这份合同把所有的风险都转嫁给我们了,甚至收了万后过来考察以及调查的费用还是我们给出的,住宿吃喝都是我们给安排的。如果是这样,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开公司了,找出问题不是个难事,实在没有问题就退还风险保证金,没有任何损失,且天眼查查询行山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没有任何投资案列,没有给任何员工交过社保,也没有一分钱实缴资金。
这就是我们在行山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融资的基本过程,口说无凭,有各种合同和转账记录为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