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七项社保惠民利企举措助战疫

新疆昌吉州社保部门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因素,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用好社会保险费“降、减、免、缓、提、补、保”七个方面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和失业人员战疫情、渡难关,涉及资金达6亿元。

一是“降”。昌吉州社保部门在社保经办系统中及时调整参数,继续执行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至0.5%、工伤保险费率在原来基础上降低20%的政策。

二是“减”。社保部门主动与统计、税务、民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对接,多部门实现数据共享。2月至6月,共对全州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收.78万元。

三是“免”。启动“政策找企”模式,将疫情期间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保费政策落实到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自2月以来,社保部门共为全州家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25万元。

四是“缓”。对受疫情影响出现严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缓缴社保费至今年底,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于年底前完成补缴。目前,已为93家企业办理缓缴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共计.74万元。

五是“提”。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标准,由企业及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截至7月底,共为全州家企业返还稳岗补贴.80万元。

六是“补”。自今年1月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对失业补助金标准也相应调整。州社保局推行线上线下同步服务,确保失业人员应享尽享,截至7月底,共为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7万元,为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92万元。

七是“保”。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待遇发放,昌吉州社保局克服疫情期间人员到岗率不足困难,指导全州社保经办机构做好调资补发和每月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目前,全州8月份养老、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保待遇均提前半个多月发放到位(经济日报记者乔文汇通讯员廖寓群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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