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本办法所称信用管理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认定、评价、公开、应用及监督管理,对造价执业人员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公开及监督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工程造价咨询,并在本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满一年的市内及市外入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造价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人员”)是指在重庆市从事造价工作的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管理工作,制定信用管理制度、信用认定及评价标准,建立和完善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执业人员信用信息记录,发布信用评价结果,具体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组织实施。
区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全市统一的信用管理制度、信用认定及评价标准,收集、报送和应用信用信息,并对辖区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及执业人员的信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应主动录入造价咨询相关信息及执业人员信息并动态完善,纳入信用管理。企业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息、不良信息和执业质量信息构成。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业绩信息(成果文件)、执业人员信息等。
优良信息是指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行为规范、诚信经营,提供优质专业技术服务,受到县级及以上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表彰等信息。不良信息是指企业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到县级及以上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或生效的司法判决等信息。
执业质量信息是评价实施单位对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程序规范性、成果文件质量等内容进行抽查并评价的信息,包括一般评价和重点评价:一般评价是指评价实施单位对企业项目咨询合同的规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质量管控的合规性和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是指评价实施单位对企业成果文件要件的完整性、编制的合规性、计价依据的符合性、造价的偏差性等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