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正定县创业孵化基地年7月

根据正定县人社局和财政局《关于转发石家庄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正人社10号)文件规定,现对正定县创业孵化基地房租补贴公示如下:

按照单位面积租金1.96元/平方米/天,每个创业实体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个创业实体房间面积不超过//1.96=69.89平方米的标准核算,此次申请年7月1日至年12月31日符合补贴条件共计86户,根据考核结果补贴比例核定为90%,房租补贴资金共计:.82元。

公示期年4月6日至4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该创业孵化基地的补贴情况有异议,请向县就业服务中心反馈,如无异议,按规定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入定点创业孵化基地账户。

监督

正定县就业服务中心

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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