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昌吉网讯(通讯员吴昀洁、刘丽萍)“结合我们平时监督检查的情况,这次你们要巡察的市财政局在党建、意识形态、干部管理教育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们梳理了一个问题清单供巡察组参考。”近日,在昌吉市委巡察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协调会上,两位组长正在进行交谈。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表示:“提前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情况,带着问题开展监督,使得巡察更有针对性、实效性。”
今年以来,昌吉市纪委监委集探索巡察与派驻“双剑合璧”监督新模式,构建巡察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配合机制,集“利剑”与“探头”之所长,优势互补,凸显“1+12”监督效应。
监督信息“共享”。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前,全面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情况。坚持做到“五个必听”,即政治生态状况必听、“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情况必听、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必听、重要节点节日监督情况必听、信访举报查处情况必听。截至目前,昌吉市先后召开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交流会15次,搜集有价值线索30多个,为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巡察方案“共制”。为提高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分析被巡察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廉政风险点,共同研究制订巡察方案。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突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情况,着重发现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
巡察工作“共推”。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对被巡察单位“职能清、人员清、基本情况清”的优势,在每轮巡察工作中,市委均抽调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与巡察,开启监督“双探头”。对人员较多的系统和单位,在市委巡察的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步选择1—2家下属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昌吉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派出人员15人次,参与对4家市直单位巡察,重点监督被巡察单位下属单位2家,发现各类问题18条。
巡察整改“共促”。昌吉市委专门出台《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巡察组负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通过合力督查督促,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巡察意见反馈后,巡察办第一时间将整改意见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协助抓好跟踪督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抓好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今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参与对7个党组织的监督整改工作,共同推动48个问题的整改工作。
“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巡察‘政治体检’作用和派驻‘哨口’前移的优势,才能凸显监督叠加效应。下一步,我们将总结巡察派驻协作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将其固化为制度,推进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全面融合。”昌吉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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