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荔波至河池黔桂界高速公路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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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贵州省荔波至河池(黔桂界)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黔交审批〔〕号

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请审批贵州省荔波至河池(黔桂界)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黔交建呈〔〕3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荔波至河池(黔桂界)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审批〔〕号)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本项目路线起于三都至荔波高速公路现有机场互通,经玉屏街道水尧村、茂兰工业园区、茂兰镇,止于荔波县黎明关乡大沙坡(黔桂界),顺接在建的河池至荔波高速公路广西段,路线全长35.公里。

全线设置荔波北(枢纽,利用现有机场互通并更名)、机场(新设)、茂兰、茂兰南4处互通,服务区1处(茂兰服务区),匝道收费站3处(机场、茂兰、茂兰南)。

(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机场互通段3.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机场互通至终点段31.公里,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同步建设茂兰互通连接线1.6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规定执行。

(三)施工图设计的规模基本控制在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标准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二、工程地质勘察

(一)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号)要求,勘察方法及手段较为合理,勘察内容及深度基本满足《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对因特殊原因尚未施钻的路段,应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采取地质调查、物探等手段,加强工程地质分析与验证,重点查明路段内是否存在重大不良地质情况,待具备条件时及时补钻,以避免较大方案调整,影响建设工期。

(三)施工中应进一步加强地质动态分析和监控工作,根据已有资料和开挖情况,进一步查明潜在失稳边坡(含顺层边坡)、岩溶、堆积体、危岩、煤系地层、采空区、软土等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对路基、桥梁、隧道的不利影响,动态调整、优化方案,在尽可能避免地质灾害对工程质量、安全影响的前提下,优化方案,节省造价。

(四)施工过程中发现不良地质与设计文件提供的地质有较大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地质补充勘察工作。

(五)桥址区分布有填土、堆积体、断层及危岩体的桥梁,应进一步加强动态勘察、监测与分析评价,为优化设计提供准确详细的成果资料。

(六)隧址区地质应加强施工期间的超前地质预报(探孔)工作,验证、完善工点地质资料,为动态设计和动态施工提供可靠依据。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如洞坪隧道、懂忙隧道、中寨隧道等,应进一步加强勘察工作,查明煤系地层、瓦斯、采空区、岩溶、断层(富水带)、岩性接触带和突泥涌水等不良地质段分布情况,采取针对性设计和可靠的处治措施,降低工程风险,确保工程安全。

(七)中寨隧道位于瓦斯地层或采空区,且下穿中缅天然气管道,应进一步查明瓦斯地层与隧道位置关系,评估瓦斯突出风险。核查中缅天然气管道与隧道位置关系,开展隧道工点地质条件综合评价。

三、总体与路线设计

(一)施工图设计路线起、终点以及路线走向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设计方案总体较经济合理,桥梁、隧道、涵洞、通道等构造物设置位置基本恰当。路线平、纵面布设较好地结合了地形、地质、城镇规划等因素,技术指标总体运用较恰当,平面线形较顺适流畅,纵断面设计基本均衡、合理,平纵配合较协调,基本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二)本项目起、终点与已建或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交叉或顺接,应进一步核查接线处的平纵设计、工程测量控制网等一致性,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三)应进一步核查原有道路、沟渠的改移方案及涵洞通道设置位置,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改移标准应征求省公路局、地方交通运输局意见,避免重复投资建设。上跨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涵要留足净空,满足其将来提等升级、养护等工程的需要。

(四)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利用国省道作施工便道段,应计列利用长度作为编制预算的依据,补充预制场、拌和场等临时工程设计。

(五)结合交通安全评价报告,优化总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提升项目运营安全。

四、路基路面

(一)同意施工图设计路基标准横断面形式、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路面、防护及排水设计原则。本项目有两个建设标准,应做好不同路基宽度和设计速度的过渡段设计。

1.对于基底存在软弱层高陡斜坡地段的高填路基,施工期间应加强对基底的处治方案以及整体路基稳定性研究,进一步完善基底排水体系。

2.对深挖路基段不稳定边坡,应结合开挖后边坡岩层性质、节理、结构面等因素的变化,进一步优化防护形式,完善坡体排水及坡面截、排水,避免水流损坏引发滑塌。对于强风化砂岩或泥岩夹炭质泥岩的路段,考虑坡面开挖后风化和软化严重,预应力锚固措施易失效,应慎用陡坡和锚索框架防护的方案,优先考虑采用抗滑桩或抗滑路堑墙等防护措施。

3.进一步研究岩溶、崩塌、危岩体等不良地质的分布范围、规模及稳定性的评价,对不良地质路段应结合开挖情况,动态调整防护方案。

4.全线弃方量较大,对大型弃土场需进行稳定性评价,避免因公路弃土引发次生灾害;土石方调配应充分考虑结构物影响,就近调运;弃土场的选择应避免拆迁房屋,并避开陡坡地段、桥下、河流附近等,避免发生安全隐患。

(二)原则同意主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其结构组合设计方案。主线、枢纽互通沥青路面结构组合设计为:4厘米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SUP-13)+6厘米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SUP-20)+8厘米沥青混凝土下面层(SUP-25)+改性沥青同步碎石封层+透层+3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碎石底基层,路面总厚度76厘米。

原则同意一般互通立交匝道、桥面铺装采用与主线上、中面层相同的路面。隧道铺装上面层采用4厘米阻燃改性沥青混凝土(SUP-13),中面层采用与主线相同的路面,收费站广场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三)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建议研究桥面纵向明沟+泄水管的排水方案。排水设计方案中应加强中央分隔带、超高缓和段的排水处理,防止平坡路段积水。排水沟、边沟、截水沟设计方案的选用应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采用经济合理的断面尺寸为原则,加强路基地下排水设计。对于炭质泥岩、粉砂质泥岩等软岩边坡,遇水极易软化和开裂,因此建议专门加强挖方路段的排水系统设计。

(四)路基填挖交界路段和路桥交接路段的设计,要考虑波形梁防撞护栏设置时延展进入挖方路段的需要,边沟设计要方便护栏立柱的设置。

(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边坡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6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公路边坡养护检修通道设计,确保边坡养护可达、可检。

(六)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高速公路路堑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安监发〔〕号)要求,在施工阶段应进行路堑高边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加强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预控。

五、桥梁涵洞

(一)全线设置桥梁.71米/27座,其中:大桥.47米/24座,中桥.24米/3座,涵洞19道。桥梁涵洞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规定,设计内容、深度基本符合初步设计批复和部颁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原则同意全线桥涵的施工图设计。

(二)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核查,结合地形、地质、路线平纵面、经济等因素对墩台和基础型式、承台及系梁标高等进行合理优化调整,减小边坡开挖、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桥梁结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三)进一步加强桥涵标准化、装配化和精细化设计工作,提高施工质量。

(四)部分桥位地形陡峭,施工前应注意核查坡体稳定性,完善处治措施,加强开挖岸坡防护,确保墩、台安全。

(五)进一步核实天桥、通道的设计位置,通道涵与排水涵原则上不得合并设置,要方便沿线单位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在保证使用功能与使用安全的基础上做到经济合理。

(六)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61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计,确保桥梁养护可达、可检。

 六、隧道

(一)全线设隧道米/6座(整幅长度),均为分离式隧道,其中特长隧道.5米/1座,中隧道.5米/4座,短隧道米/1座。隧道施工图设计较好地执行了初步设计批复意见,隧道平纵面线形、洞口位置、洞门型式、衬砌支护参数、防排水、施工方法、监测方案、辅助工程措施等设计基本合理、技术可行,原则同意隧道施工图的布设方案及结构设计方案。

(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号)文件要求,切实规范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本项目隧道岩溶发育,应进一步加强对岩溶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调查,评估分析岩溶发育程度、位置、规模,细化围岩级别,优化隧道结构设计。

(四)中寨、洞腊隧道穿越采空区及煤系地层,应加强瓦斯气体的检测测试工作,结合工程地质详勘资料,评估分析煤矿采空区的规模和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优化瓦斯隧道设计。

(五)中寨隧道下穿中缅天然气管道,应加强物探等勘察手段,查明管道位置,施工期加强隧道开挖和防护设计,保障管道运营安全。

(六)结合各洞口地形、地质条件合理确定洞门型式及洞口段设计,加强洞口危岩落石防护和厚覆盖层洞口加固,考虑当地生态环境优美,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采用“零仰坡”的削竹式洞门进出洞,并注意对削竹式洞门设计有镌刻隧道名称的空间。

(七)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工作,严格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做好施工阶段隧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和抢险物资储备,加强施工管理、风险管控和动态设计,确保安全和节约。

(八)隧道与桥梁相接处,施工前应加强洞口段地质勘察与地形测量及专业间的沟通,加强桥隧相接处的过渡设计,合理布设施工便道,完善施工组织和相关工程措施,保证施工及运营安全。

(九)请加强与机电专业设计人员的互动,双方要及时沟通、配合,务必确保隧道内的机电设备预留安装位置设置准确,切实避免因预留不当导致弃置、重新开孔,影响隧道的结构安全和外观质量。同时,还要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沟通,提前考虑移动通信设备的安装位置预留问题。

(十)按照《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号)的要求,在施工阶段认真执行公路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七、路线交叉

(一)全线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通道及天桥总体布局基本合理,设置间距满足规范要求,主线平、纵面指标满足设置互通立交的要求,匝道布设基本符合交通流向和地形的要求,指标应用基本恰当。

(二)全线设置荔波北(枢纽,利用现有机场互通并更名)、机场(新设)、茂兰、茂兰南4处互通。其中,荔波北互通为枢纽互通式立交,其余3处互通立交均为一般互通式立交。同意全线设置分离式立交9处,通道17道,天桥2处。

(三)原则同意本项目起点荔波北枢纽互通施工图利用原三荔高速公路荔波段机场互通T型的设计方案,并结合交通安全性评价,加强交通安全和标识标牌设计。核查匝道曲线内侧停车视距是否满足要求,对视距不足路段匝道路基进行加宽,确保行车安全。

(四)原则同意机场互通采用单喇叭A型设计方案;茂兰互通采用单喇叭A型设计方案,与茂兰服务区合建,互通与服务设施合建应加强交安设计,避免车辆误行;茂兰南互通采用变异T型设计方案。

(五)施工前应完善涉路施工许可手续,做好施工方案和既有道路施工保畅措施,相关费用计入预算中。

八、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一)项目业主要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主体责任,严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相关设施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若发生变更,要及时向环水保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要及时完善各类涉林手续,按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范围进行施工,对涉及临时占用林地的,要及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严禁擅自破坏植被。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时,施工单位要制订重要环境敏感区域专项环保施工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施工队伍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作业行为。如果需要选择其他施工队伍参与本项目建设,在施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要落实上述环保要求。

 九、设计预算

本项目设计预算依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以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编制。采用的主要材料价格符合项目所在地区的市场行情,各项综合费率的取用合理。

(一)核定建筑安装工程费3,,,元。

(二)核定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元。

(三)核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

(四)核定预备费,,元。

贵州省荔波至河池(黔桂界)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金额核定为4,,,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元)。

 十、其他

(一)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应督促交通工程设计单位尽快完成该部分设计工程,及时安排审查和报批。

(二)在施工单位进场后,你司要组织设计单位及咨询专家对边坡勘察资料和设计方案进行逐坡核实,对资料失实和方案不合理的,应调整设计方案,确保边坡施工安全、方案经济。

(三)施工中要落实施工标准化建设工作,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农灌、通道、天桥的设置,以及涉及机耕道、水渠改造等与沿线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程设计,避免因设计不周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工程顺利实施。

(四)请你司认真研究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的来函,并及时与省公安厅交管局、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加强沟通,督促勘察设计单位的主体工程设计人员与房建工程部分的设计人员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提前做好配合设计,为后续房建工程的设计奠定基础,尽量满足两部门的个性化需求,尤其是高速交警执法属地管理的需要。

(五)请你司加强与沿线存在交叉、相邻关系的电力、电信、油气管道等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签订相关协议,确保本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六)请你司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梳理出全线有地理方位意义的结构物名称、沿线设施名称(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并征求沿线地方政府的意见,列出清单,随附属工程施工图报批时一并上报,以响应省政府批复的《贵州省地名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报送民政厅备案。

(七)请你司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5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35号)有关精神,编制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结合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有条件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

请你司按照上述要求,督促设计单位认真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及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请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年第5号令)要求执行(具体操作可按《贵州省高速公路PPP项目建设管理手册》(0305版)第6章要求执行),先申请,经同意后方能开展变更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成后经审批才能实施。凡不按时申请并获得同意的变更不得实施,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附件:贵州省荔波至河池(黔桂界)高速公路(主体工程)预算审查对比表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年11月30日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编辑李劼

二审杨韬

三审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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