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贝因美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谢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年1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年1月10日召开,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适应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并根据相关部门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美高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最终以主管机关审批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暨修改的议案》。

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外资股东已全部退出,为使公司登记的组织类型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拟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年1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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