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01年新疆导游大赛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各地(州、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各师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为推进“文化润疆”工程,实施“旅游兴疆”战略,为加快推进我区导游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提升,增强导游人员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展示导游队伍职业风采,传播行业正能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01年新疆导游大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导游大赛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妇女联合会主办,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承办。
为加强大赛的组织领导,保证比赛顺利进行,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协调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负责大赛抓总、协调等工作。大赛执委会设在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承办单位),负责按照组委会工作要求进行大赛总体实施,成立会务组、宣传组、保障组、监督组、安保组,执行大赛整体赛程。承办单位委托自治区旅游专家成立裁判组,设置考试命题、制定比赛规则和评分规则等,组织选手参加初赛和决赛培训,设置和实施复赛、决赛具体内容。
二、竞赛项目
(一)大赛分为中文(普通话)组、外语(英语)组、院校组、红色讲解员组四个项目组进行,四个项目知识问答题库内容相同,英语组使用报名参赛语种答题。
(二)每个项目组分为风采展示、导游(红色讲解员)讲解和知识问答三项。比赛采取百分制,总分为分,其中风采展示0分,导游(红色讲解员)讲解60分,知识问答0分。风采展示和导游(红色讲解员)讲解均使用比赛报名语种参加。
(三)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初赛采取新媒体视频竞赛形式,选拔共70名选手进入复赛;复赛采取现场比赛形式进行,选拔共40名选手进入决赛并统一进行赛前培训;决赛采取现场比赛形式进行,角逐出金、银、铜导游员及其他奖项。复赛、决赛均由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题目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三、参赛选手
(一)参赛人员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思想基础好。热爱本职、精通业务,严格履行导游执业规范和行业制度,服务态度文明,服务水平优质,工作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了解红色文化,尊崇革命精神,热爱讲解工作。
(二)中文(普通话)组、外语(英语)组参赛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书》和电子导游证,并从事导游服务1年以上(含1年)。
(三)院校组参赛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书》。
(四)红色讲解员组参赛人员需在景区(点)、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区工作年以上。志愿讲解员年均讲解时长须达到小时以上。(单独参加红色讲解员选手不需要持导游证。)
四、竞赛安排
(一)组织报名阶段(01年1月8日-0年1月4日)。
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师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要在辖区内组织导游(红色讲解员)选拔赛,选拔优秀导游代表、讲解员代表组队参加全区导游大赛。各地均需选派人员组队参赛,每队参赛人员不得少于3人(本地导游人员少于10人的可以联合组队)。自治区导游协会、自治区旅行社协会、兵团导游协会以协会为单位,选送优秀选手报名参赛。报名方式为单位组织统一报名。参赛人员需填写《01导游(红色讲解员)大赛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qq. 柏婷婷-大赛执委会:张磊
段振阳
附件:1.01年新疆导游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01新疆导游(红色讲解员)大赛报名表
3.01新疆导游(红色讲解员)大赛报名汇总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文化和旅游厅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妇女联合会
0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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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毛
审核:葛建
监审:司元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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